各胶合板出口企业:继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2021 年 2 月 18 日签发法院令,将美国商务部就关于进口自中国的辐射松和贝壳衫胶合板产品的反规避裁决发回美国商务部重审之后,美国商务部根据19 U.S.C § 1677j(d)的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发布了重审裁决的草案。根据美国商务部的重审裁决草案,美国商务部修改了其原反规避裁决,重新认定被调查产品在 2016 年12 月以前就已经有商业量上的交易,不属于胶合板双反令之后的后续开发产品,因此,中国对美出口的松木(辐射松和贝壳松)胶合板不构成规避行为。
目前,美国商务部要求各利益相关方就该案的重审裁决草案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前提交评论意见,之后美国商务部将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之前将重审裁决终稿向国际贸易法院提交,并由国际贸易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