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除北京、天津、上海、青海、西藏外,其余26个省(市、区)均有人造板生产,其中8省(区)生产量超千万立方米,比上年多增一个千万立方米生产省。
中国人造板生产量前十省(区)基本稳定。
山东人造板产量达到777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8%,占全国人造板总量的25.2%,同比增加约0.1个百分点,继续稳居第 一;江苏人造板产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为5734万立方米,占全国人造板总量的18.6%,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排位保持第二;广西人造板产量大幅增长11.2%,达到4956万立方米,占全国人造板总量的16.1%,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稳坐第三排位,与江苏差距进一步缩小,胶合板类产品产量大幅增长是主要贡献因素。前十省(区)产量占中国人造板总产量的90.8%,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生产进一步集中趋势明显。
2019年,经济发达地区人造板行业向环境承载力更高的地区转移持续推进。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环境治理取得成效,区域内的山东、河北、河南等省骨干人造板生产企业基本完成生产尾气治理等环保设施改造,人造板产量连续两年下降后回升;广西以其丰富的速生桉树资源以及较高的环境承载力,人造板产量特别是胶合板类产品产量快速增长,持续成为中国人造板发展的热点地区,产量进一步增长态势明显;安徽省以其较好的区域位置和原料优势,成为东部地区人造板投资的热点区域。
华东区(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人造板产量1.83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7%。华南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造板产量602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9.3%。
华中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人造板产量3086万立方米,小幅下降3.2%,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10.7%降到10.0%,华北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人造板产量1672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西南区(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人造板产量1224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5%,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4.2%降为4.0%。
东北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人造板产量452万立方米,大幅下降19.7%,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1.9%进一步降为1.5%,连续五年下降。西北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造板产量63万立方米,大幅增长28.5%,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为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