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加工松科疫木属于违法行为,现对你作出如下处罚!”12月25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北界镇某木材加工厂,对木材加工厂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经查明,该木材加工厂负责人苏某某,于11月中旬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松科疫木加工成木垫出售,非法牟利2000元,并在未经除害处理的情况下擅自在木材加工厂内存放疫木7.357立方米,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威胁。
查明情况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北界镇政府、北界林业工作中心站迅速开展行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款相关规定,对苏某某进行没收全部疫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对部分疫木进行了销毁。
记者了解到,松材线虫病对我国的松林资源、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生态损失,遂昌县从2019年开始被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的安全利用要在全过程监管下,按照严格的处理要求,由特批的企业进行加工。违规私自加工疫木,很容易造成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造成巨大危害。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加工木材要合法合理,不要私自加工疫木,发现疫情后应及时上报,一起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北界林业工作中心站站长黄明文说道,后续他们将配合执法人员完成剩余疫木的销毁工作,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