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12月10日,郴州市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永兴县永顺家私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家私店位于永兴县便江街道沙子江路426号北站商贸城1栋201号,经营范围为家具、家用电器、床上用品零售。近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永兴县永顺家私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1、安全出口数量不足;2、住宿与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对该单位立案查处,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之规定,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查封。同时,责令该单位负责人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