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与重庆市林业局签署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相关要求,川渝两地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充分协商,建立了进口松木材检疫互认机制,为经营进口材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两地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要加强对进口松木材所在地区县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开展对进口松木材调入《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国内《植物检疫证书》的检验,集中存档备查;二是做好进出登记,建立健全进口松木材进出台帐;三是加强监管,对进口松木材来源国别、木材品名、进关口岸、到达方式、运输过程时间、集散地储存时间等实行全过程监管,并做好相关登记;四是根据进口松木材风险程度按批抽样检测,并做好抽样检测结果登记,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对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五是对全过程监管的进口松木材省际间调运签发《检疫要求书》不受两地松材线虫病疫区限制,凭有效期内《植物检疫证书》(国内)在川渝两省市范围内调运;六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