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廊坊市生态环境系统统筹市县两级力量,细化监管举措,多措并举齐发力,开展重污染天气执法检查工作。
督查五大队对文安县史各庄镇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查看涉气企业的应急响应落实情况,通过对照企业的一厂一策,查看应急预案,结合分表记电核查企业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同时对文安县一起清企业进行复核。
文安分局出动执法人员 25人次,检查企业 32家,发现两家木业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分别是:
一、文安县慧兴木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拟立案。
二、廊坊星月木业有限公司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执法人员发现其锅炉房排气筒检测口未封闭,现场要求企业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