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严禁“一刀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帮扶,对“一刀切”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坚持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各地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依规惩戒环境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用好用足科技执法手段,完善分表计电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在线监控系统的覆盖率,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持续开展远程执法抽查行动,有效监督企业违法超标排放行为。要持续强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三式”执法理念,进行全方位执法检查,对环境问题隐患和日常管理漏洞,及时预警提示,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加强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要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做到精准执法监管,对于“非现场”监控设施完备、可以全面反映排污状况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程度减少对企业的无谓干扰。要坚持依法治污,严禁不分青红皂白采取停工停业停产等执法行为,对轻微环境问题、潜在风险隐患和一般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和业务辅导,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对于执法检查发现的恶意排污、偷排偷放等行为,特别是涉及疫情医疗废物废水、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规范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坚决避免随意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不得随意延长或减少预警时间,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预警等级,不得擅自扩大应急响应范围,严禁把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作为常规的减排措施。严格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建立正面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对符合要求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型企业、民生工程等,及时纳入正面清单,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对污染物排放少的小微涉气企业,涉及民生、城市运转的保障类企业、生活服务业,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程度保障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全面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一刀切”问题隐患。对发现的“一刀切”问题要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坚决反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