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丰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部署开展对辖区木制品行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在期限内没有完成隐患整改的2家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2万元,此举,有效地促进了境内木制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根据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该县境内木制品行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人才缺失,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匮乏,而本次专项整治中对于现场电气设施、电线电路、涉爆粉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的整改要求较为严格。针对木制品行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基础差、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长丰县安监大队引入社会化服务,聘请相关专家对纳入整治的企业进行检查并现场整改辅导,从而使企业有了直观印象。安监大队对存在的隐患跟踪督办,提高整改效率。
针对木制品行业企业同时又是消防重点单位,长丰安监大队还联合消防队执法人员对各企业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应急演练等项工作一并作了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并下发了10份整改指令。在企业整改期间,执法人员持续跟踪督查,直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得到整改为止。